立法保护信息安全 两会议员共同声音

作者:沉风        文章来源:人民邮电报        更新时间:2013-03-11 16:20:43
关键字: 信息安全

弘软网安认为,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一方面要从技术角度出开,做好信息安全防护工作;一方面从立法保护着手,加强法律保护;一方面从观念教育入手,加强信息安全教育。三管齐下,保障信息安全。以下是摘自人民邮电报2013年3月11日的专题报导:

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针对个人信息安全、网络支付安全、两化融合,以及构建自主“中国云”等热点话题提出了大量有建设性的提案和议案。许多代表、委员认为,信息一旦泄露会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的隐患或直接的负面影响,甚至会导致个体利益的严重损害。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教授袁希钢建议:一是要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的立法。目前我国涉及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条款散落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之中,条款中规定不够具体和明确,体系不够清楚。鉴于个人信息问题的重要性、广泛性和独立性,建议专门针对个人信息安全问题,采取人大通过、国家主席发布的方式立法,规定具体的刑责。二是要提高信息平台服务业的准入门槛。以往出现的个人信息成批泄露事件的原因之一是从事提供服务平台的企业在个人信息安全上投入不够,导致安全防范的能力和措施的严重缺失,使一些人有机可乘。企业往往以缺少资金的投入为由加以搪塞。保证个人信息安全是任何一个从事信息平台服务的机构或人员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就像建设公共设施必须设有消防通道一样,将具有保证被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安全的能力和可靠、符合标准的手段作为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采取一票否决制。三是要加强制定和完善有关个人信息安全标准的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个人信息安全的技术和管理标准,使得安全措施有效、可靠。

今年首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腾讯董事长马化腾把 “信息安全”作为其中的代表议案;连续三届当选政协委员的苏宁董事长张近东也表示应加快《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法》,希望社会各界关注和推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立法。“除了法律层面外,很多信息安全问题是执行不善造成的。”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李彦宏说,“不遵守法律的代价太小。对于一个市值几十亿元甚至更多的企业,几十万元的罚金无济于事。”“同时,侵犯个人信息行为隐蔽性强、取证难等,也使得信息泄露屡禁不止,形成‘监管真空’。”

“银行业务系统、证券交易系统、通信网管系统、电力调度系统等一旦出现停顿,会发生什么?后果可想而知。”全国人大代表、浪潮集团董事长孙丕恕说,我国这些系统所使用的高端服务器、数据库等基本被国外企业垄断,建议组建国内高端服务器产业联盟,推广国产品牌,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孙丕恕介绍,构建满足复杂应用的高效、安全信息系统除了要拥有安全可靠的高端服务器装备之外,还需要与其配合的数据库、中间件、工具软件和应用软件等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和可移植性。国外软硬件厂商结成了联盟,不支持国产中间件和数据库,国产基础软件就无法进入核心应用。孙丕恕建议,国家应像重视TD-SCDMA和北斗系统一样,将国产处理器、部件、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厂商和科研机构组建成联盟,形成产业链协同创新,促进自主品牌信息化产业的发展。

有数据显示,近八成的个人信息泄露源自信息所有者的内部作案。许多机构保存有客户姓名、地址、电话等各种个人信息,但却没有在传、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建立起保护隐私的完整机制。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黄泽民说,个人信息本身所具有的巨大商业价值,使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驱动下,采取种种手段非法获取、买卖,并形成了黑色产业链。一些软件提供商利用技术优势窃取用户信息,将信息与广告商分享并从中获利,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这种行为已经对社会公众的生活造成恶劣影响。

不少代表委员建议在专门的法律没有制定出台前,政府可以公布信息管理的条例,对利用信息的商业行为进行限制,推动个人信息国家保护力度的提升。呼吁企业建立信息技术保护手段,也提醒公民提高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